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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億元網絡賭博大案在滬開審 頭目一年賺1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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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14 16:25:21 |顯示全部樓層
600億元網絡賭博大案在滬開審 頭目一年賺1100萬

昨天上午9時,黃浦區法院二樓法庭依次押入17名身穿囚服的被告人,上海有史以來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網絡賭博案開始審理。因為案情復雜,牽涉人員眾多,除了犯罪嫌疑人數量多,已被查實的參賭人員也有近40人,僅法庭質證環節就花費半天時間,整個庭審歷時一天。而在6月4日,另有4名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已先期在黃浦區法院開審。
據黃浦區檢察院公訴人介紹,此案不僅涉及的網絡賭博投注金額驚人,超過600億元,還具有兩個鮮明特點——上海首次發現賭博團夥架設專用境外服務器搭建網絡賭博平臺,管理20余家知名境外賭博網站的賬目報表,同時,也是上海迄今為止破獲的最高代理層級網絡賭博案件。
公檢合力抓捕涉案人五十余名
通過黃浦區檢察院起訴書,記者了解到,2012年1月6日,黃浦警方接到市民報案稱,她的兒子被大專同學劉某拖去參與網絡賭博百家樂,負債160余萬元,被逼無奈,偷出父母身份證和房產證準備賣房還債,湊巧被父母打開書包檢查作業時發現。不僅如此,劉某提供的網絡賭博平臺還吸引了同班同學、社會人員等參與。黃浦警方立案調查後,層層深入,逐漸挖出一個多級代理的龐大網絡賭博經營團夥。
與此同時,從2012年4月起,本市警方陸續接報多起因債務糾紛引起的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案件,調查發現,這些案件都與這個網絡賭博經營團夥的成員有種種關係。
警方經縝密偵查,于2012年7月11日7時許,在全市15處實施抓捕,當場抓獲以壽某為首的涉案人員50余名,現場繳獲賭資300余萬元,凍結資金1000余萬元,扣押涉案電腦、移動存儲介質等60余個、賬簿10本,並查獲大麻、冰毒、管制刀具等一批違禁物品。
與其他類型賭博案件不同,這起網絡賭博案件中,絕大部分證據係電子證據,對司法機關的取證、鑒定、審計、保存等提出較高要求。為全力偵辦此案,黃浦區檢察院提前介入,與黃浦警方通力合作,在採集固定證據的過程、投注金額審計等方面予以指導,確保不會漏過一個犯罪分子。
頭目一年賺1100萬元
經營網絡賭博的犯罪嫌疑人中,不少人從賭徒發展而來,在輸掉一大筆錢後,意識到要想穩賺不賠繼而獲得暴利,必須自己做莊家、開賭局。
壽某交待,他一直嗜好賭博,多次前往澳門豪賭,還在澳門某賭場租下一個賭臺,經營賭博生意。2009年7月,他在澳門一個賭場裏認識了後來成為他上家的鬱某,經過他的介紹,從澳門一個綽號“大頭”的上家那裏得到了不少賭博網站的代理權。
2011年,他因犯開設賭場罪被青浦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緩刑期間,他不思悔改,又約鬱某在虹口區的一家咖啡廳內見面,並從鬱某手中得到三個可以發展下線的代理人賬號,繼而發展客戶,將一定抽成交給鬱某,其余利潤則與自己的下線分贓。一個月後,鬱某卷款而逃,壽某索性接下鬱某的盤子,做起多家境外賭博網站在國內一級總代理。
自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期間,壽某從境外獲取皇冠、新寶、太陽城、永利高、沙巴、藍盾、美聯社、利記等賭博網站代理賬號,然後招募多名二級和三級代理,大肆在網上開展宣傳,接受投注。無論參與賭博者是否賺錢,其匯入代理人賬號的賭資,都要接受壽某等人的層層抽頭,而其輸掉的賭資中,賭博網站只會提取一小部分,剩余的大部分也都會被壽某等幾級代理人瓜分。
短短一年間,壽某非法獲利超過1100余萬元。錢來得如此容易,他自然大肆揮霍。被捕時,他被繳獲的一部諾基亞手機鑲滿鑽石,售價超過20萬元,穿著的服裝也都是阿瑪尼等名牌。就連他給收賬馬仔配備的代步工具都是價值10余萬元的榮威550轎車。
“以賭養賭”是犯罪誘因
正因為利潤驚人,賭博團夥發展速度極快。壽某分別找了同學胡某和親戚陸某做“馬仔”,一個幫他管賬,一個幫他收賬。不過,盡管自己一個月凈利潤至少三五十萬元,他給兩個手下開出的工資卻不高,兩人的月薪分別只有7千元和6千元,因此,他們倆除了幫壽某辦事,私下也在發展下線。
參賭人員大部分是遊手好閒的無業人員,也有少數有正當職業,因為嗜賭繼而走上“以賭養賭”的歧路。在網絡賭博圈內綽號“沈公子”的沈某,早在2009年7月起通過電話報單方式參與網絡賭博後,欠下壽某30余萬元賭債。雖然他就職于一家著名寫真影樓,但工資畢竟不高,賺錢速度遠遠趕不上債務的積累,于是,禁不住壽某的慫恿,從2012年1月起,“沈公子”從壽某介紹的二級代理“小虎”手中得到一個皇冠賭博網站的代理賬號和一個太陽城賭博網站的百家樂代理賬號,發展起自己的生意來。短短半年時間,他就賺了20余萬元,欠壽某的賭債也減少到了10萬元左右。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任某交代稱,2007年8月,他曾因賭博罪被浦東新區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2008年7月3日刑滿釋放。2012年2月起,不思悔改的他開始涉足網絡賭博,起初是在新寶賭球網站“自己玩玩”。2012年6月歐洲杯足球賽舉辦前夕,一些朋友找上門來,打聽如何參與網絡賭球。任某感到賺外快機會來了,便向壽某申請了一個新寶網站的賭博代理員賬號,發展了幾個下線參與境外網絡賭球。之後,他的胃口越來越大,代理的賭博網站也越來越多,截至案發,賬戶內收到的投注資金已經高達18億元。
把賭博當成專門職業
不過,令承辦檢察官吃驚的是,在這些團夥成員中,賭博的目的除了尋找刺激、打發時間外,他們第一次發現,竟然有人不相信“十賭九輸”,真正把賭博當成了一門職業,試圖通過計算概率,打破莊家穩賺不賠的神話。
公訴人告訴記者,他們調閱最早落網的大專生劉某與同學陶某的QQ對話記錄,發現劉某作為“過來人”,曾“諄諄教誨”說:“你要好好弄,這個是有前途的。”陶某則回答:“我會好好弄的,你放心。”兩人所說的“前途”就是通過兩邊都投注的方式,“左手打右手”,保證無論百家樂開出什麼結果,自己都有投注,從而幾乎不虧錢。如此一來,賭博網站根據投注金額給予的1.2%“返水”,便成了他們的凈利潤。
兩人自以為頭腦聰明,想出一個破解莊家的辦法,找到了賺錢捷徑,因而,從讀書期間就沉迷其中,畢業後更是連工作也不找,把賭博當成了職業。個別同學在寢室裏看到他們用電腦上賭博網站玩百家樂,也受蠱惑加入其中。
實際上,每天在電腦前盯上一整天,幾秒鐘就要賭一盤,壓根不能保證穩賺不賠。而且,這些學生後來已不能自拔,完全沉迷在賭博中,為了賭博而賭博,而不再是為了掙“返水”,因此,最終跌入上家精心設計的圈套中,欠下的賭債日積月累,逐漸成為天文數字,連人身自由也受到債主限制,被他們抓到出租屋裏集體賭博,幫上家“打工”。
網絡賭博危害日益凸現
自從2004年上海破獲首例涉案金額為8000萬元的網絡賭博案以來,本市破獲的網絡賭博案件數量和規模不斷擴大。
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這些賭博平臺模倣“大眾點評網”等正規生活資訊類網站,在網頁上提供不同賭博公司的入口鏈接,並給予“極好”、“很好”、“不錯”之類的信譽評價和不同數量的關注度,有的還像淘寶賣家一樣標注上皇冠、鑽石等不同的信譽級別。網頁上的廣告語也很誘人,有的自稱“博彩行業精英中的精英,已提交100萬保證金,百分百的安全保證”,有的保證“玩家贏錢都能順利出口”,還有的說“嫌去澳門賭場太麻煩?現在網上開戶就能玩!立即開戶贏取百萬,首存即送30%現金”,並立志“打造全亞洲最大的娛樂城品牌。華人最大賭城”。為吸引更多新手參與,網站上還會奉送各種體驗券,並介紹賭博技巧。
因為這些賭博網站往往將服務器設在境外,警方難以關閉,而且,賭博團夥往往經營多個域名,即使有域名被關閉,其他域名也會立即開啟重新接客,導致網絡賭博難以禁絕。
本案承辦人員介紹,參賭人員基本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無業的中年人和退休的老年人,追求刺激玩百家樂之類的賭博遊戲,還有一部分是青年人,其中相當部分有正當職業或尚在求學,因為喜歡足球繼而發展到賭球,所以,每到歐洲杯等著名聯賽舉行期間,參賭人員數量和投注金額都會急劇增加。在網上賭博,進進出出的都是電腦屏幕上顯示的虛擬數字,雖然百家樂幾秒鐘就會翻一盤,輸贏速度極快,但這種虛擬感有點像用信用卡血拼,感覺不到現金開銷,更容易令人沉迷,不知不覺銷金無數。因此,一些參賭人員從最初的“小來來”發展到難以自拔,其間過程很短。
賭博往往會引起債務糾紛,繼而導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以及涉黃、涉毒案件滋生,司法機關在加大打擊力度的同時,也提醒廣大市民莫抱僥幸心理,遠離賭博。(記者 孫雲)
SOURCE: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 ... /07/c_1248293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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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14 16:36:43 |顯示全部樓層
    新聞內容可能好長,但其實帶出左一個好簡短易明的訊息。就係講出左好多賭徒,點樣由普通人,慢慢演變為病態賭徒,最後更以非法賭博為職業,走上罪犯之路。
    就好似案中主腦壽某,本身係徙賭,意識到自己去賭場賭錢必定會輸,唯有做莊家,先可以穩勝,最後挺而走險,係網上開設非法賭場。由於犯法,最終自食其果,被公安繩之於法。
    另外,案中一d團夥成員中,本身以為自己搵到破解賭場的必勝法,慢慢沉溺係賭博中,為賭而賭。最後更加中左莊家的圈套,欠下巨債,唯有幫罪犯工作以償還賭債。
其實跟據返《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DSM-IV),案中的犯人,包括主腦以及欠債後受控制的團夥成員中,以文中提及的資料黎講,唔多唔少都中左以下徵狀:
•        腦海常充滿賭博的事情,沉溺於以往賭博的經驗,計劃下次的「搏殺」,和想方法籌集賭本等。
•        需要逐漸加大注碼才可達到賭博的刺激。
•        每當賭輸後,會再賭,希望「追」回所輸掉的。
•        為找尋更多賭本而作出非法行為,如詐騙、偽造及偷竊等。
•        因賭博以致債台高築,而要依靠別人作出金錢上的援助。
所以,佢地唔多唔少都可能到左病態賭徒的層次(5項或以上)。但當然啦,要作準確評估就要更多資料以及專業人士的協助。所以專業賭博輔導員應該幫到佢地!

    雖然集團係犯案期間,可能搵到好多錢,表面上好風光 (就連新聞標題都大大隻字標榜犯人「年賺1100萬」)。但諗深一層,一剎那的風光,代唔代表永恆?紙又包唔包得住火?又值唔值得為數年風光,斷送自己的自由?答案係點,相信大家都心裡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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